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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发改基础〔2022〕48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发改环资〔2026〕1487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规范》修订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规范》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路径。李强总理指出,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支撑。2022年,我委、国家统计局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组织指导有关地方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探索核算结果在评价评估、生态补偿等方面应用,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工作实践中,各方反映试行规范存在核算参数差异较大、核算模型方法复杂、核算结果不可比、与国际接轨不足、核算结果难应用等问题,亟需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面对标对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规范》。

  问:《规范》重点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规范》修订遵循更科学、可操作、能应用的原则。一是完善了核算方法。《规范》增加了基于生态产品分类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方法有关章节,并明确了统计口径、规范了数据来源,有效解决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核算参数、因子不同的问题,提高了核算的科学性。二是优化了核算流程。《规范》删除了试行规范流程中编制生态产品清单环节,略去了参数参考值、系数调查方法等内容,降低了核算操作难度,有利于各地区各部门自主开展常态化核算,增强了核算的可操作性。三是强化了统筹衔接。《规范》充分衔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国际标准,核算工作将由统计部门牵头具体负责,建立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和核算结果定期发布制度,增强核算结果的权威性,促进核算结果应用与国际互认。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规范》实施?

  答: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是一项创新性的系统工作,技术性较强,覆盖范围广,需多部门协同推进、地方政府抓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重要意义,推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与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重点任务衔接融合,确保核算基础扎实可靠、核算方法科学统一、核算流程严谨规范、核算结果客观可用,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扎实开展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相关调查统计体系,周期性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工作,夯实核算数据基础。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核算工作,确保核算过程可追溯、可核验,核算结果可应用、可解释。积极推动核算结果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将核算结果纳入有关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建立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统计制度和数据报送平台,适时组织开展核算质效评估,对发现问题的地方将予以纠正,弄虚作假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提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所需原始数据与参数。各地区建立健全核算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